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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疹的症状有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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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湿疹的症状有什么?天津津门皮肤病医院,皮肤是人体的一道天然屏障,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的皮肤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。

  湿疹的临床表示有哪些呢?
 
  1、急性湿疹:急性湿疹的损害多形性,在患病的初期会出现红斑,患者会感到有灼热、瘙痒的感觉。随着病情的加重会在红斑上出现散在或者密集的丘疹、小水疱,患者在搔抓之后,搔破而形成糜烂并渗液面。
 
  2、慢性湿疹:慢性湿疹表现为皮肤逐渐增厚,皮纹会加深,并且浸润,色素也会变得沉着等。这种类型的主要症状是患者感觉剧烈的瘙痒,通常慢性湿疹患者的病程缓慢,可达4个月-10年之久,并且在期间反复发作。
 
  3、亚急性湿疹:该类型湿疹反复发作不愈,或是开始时即呈现慢性炎症,常以局限于某一相同部位经久不愈为特点,表现为皮肤逐渐增厚,皮纹加深、浸润,色素沉着等。
 
  湿疹患者应该保持皮肤的清洁,避免身体过度的疲劳,在饮食上面也要注意不吃辛辣、酒腥以及可能诱发加重病情的食物。我们在洗澡的时候也要注意避免热水的洗烫,同时不使用碱性肥皂,如果出现瘙痒也不要用手去抓挠。